導讀:在現(xiàn)實生活中,設立公司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設立公司時需要股東進行出資,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出資后才能申請登記,那么新成立的公司怎樣變更出資人呢?因此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關于新成立的公司如何變更出資人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新成立的公司如何變更出資人
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新成立的公司要變更出資人的,可以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變更,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jīng)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jīng)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
出資人以公司股權出資的條件
(一)出資的股權由出資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轉讓;
(二)出資的股權無權利瑕疵或者權利負擔;
(三)出資人已履行關于股權轉讓的法定手續(xù);
(四)出資的股權已依法進行了價值評估。
三、
出資人可以提出解散公司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自愿解散公司須經(jīng)歷如下程序:
(一)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決議解散公司屬于公司法規(guī)定的重大特別事項,有限責任公司須經(jīng)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須經(jīng)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的,應當在十五日內(nèi)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三)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四)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五)公司解散經(jīng)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后,公司終止。
一般來說,新成立的公司要變更出資人的,可以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變更,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關于
新成立的公司如何變
更出資人
的相關內(nèi)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