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期間, 兩人共同購買的房產, 應按照一般共有關系進行處理。在分手或解除同居關系時, 可以協商均
在同居期間, 兩人共同購買的房產, 應按照一般共有關系進行處理。在分手或解除同居關系時, 可以協商均等分割, 也可以考慮雙方同居時間、財產取得的實際情況等因素, 進行公平處理。
在同居期間,兩人共同購買的房產,應按照一般共有關系進行處理。在分手或解除同居關系時,可以協商均等分割,也可以考慮雙方同居時間、財產取得的實際情況等因素,進行公平處理。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雙方在戀愛期間共同購置房屋,房產證登記二人共同的名字,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共有性質,且戀愛同居關系尚不能認定為家庭關系,因此,共同購置的房屋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明確約定出資數額比例的,應當按照出資額比例享有份額。解除共同購房一方已支付的購房款。
同 居 期 間 購 房 , 如 何 處 理 房 產 分 割 ?
在同居期間,如果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了房產,該房產是否算作共同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的規(guī)定,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應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因此,同居期間購房可以算作共同財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同居期間,如果一方沒有輔助性勞動和提供生活幫助,其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應歸該方個人所有。此外,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應充分考慮雙方的男女關系、經濟關系、對共同生活的貢獻、同居的“程度”和“時間”,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因此,同居期間購房可以算作共同財產,但具體的處理方式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在同居期間,兩人共同購買的房產,應按照一般共有關系進行處理。在分手或解除同居關系時,可以協商均等分割,也可以考慮雙方同居時間、財產取得的實際情況等因素,進行公平處理。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的外,視為按份共有。雙方在戀愛期間共同購置房屋,房產證登記二人共同的名字,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共有性質,且戀愛同居關系尚不能認定為家庭關系,因此,共同購置的房屋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明確約定出資數額比例的,應當按照出資額比例享有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條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