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的期限是指在債券發(fā)行時就確定的債券還本的年限,債券的發(fā)行人到期必須償還本金,債券持有人到期收回本
債券的期限是指在債券發(fā)行時就確定的債券還本的年限,債券的發(fā)行人到期必須償還本金,債券持有人到期收回本金的權利得到法律的保護。
影響在全球性的主要因素有:資金使用方向,市場利率變化,債券變現(xiàn)能力。
債券按期限的長短可分為長期債券、中期債券和短期債券。長期債券期限在10年以上,短期債券期限一般在1年以內(nèi),中期債券的期限則介于二者之間。債券的期限越長,則債券持有者資金周轉越慢,在銀行利率上升時有可能使投資收益受到影響。債券的期限越長,債券的投資風險也越高,因此要求有較高的收益作為補償,而收益率高的債券價格也高。所以,為了獲取與所遭受的風險相對稱的收益,債券的持有人當然對期限長的債券要求較高的收益率,因而長期債券價格一般要高于短期債券的價格。
一、公司中的贖回條款的作用
許多債券在發(fā)行時含有可贖回條款,即在一定時間內(nèi)發(fā)行人有權贖回債券。事實上含有可贖回條款的主要是公司債券,國家一般不再發(fā)行這種債券。這是有利于發(fā)行人的條款,當歷史預期年化收益率下降并低于債券的息票率時,債券的發(fā)行人能夠以更低的成本籌到資金。這種放棄高息債券、以低息債券重新融資的行為稱為再融資。
發(fā)行人行使贖回權時,以贖回價格將債券從投資者手中收回。初始贖回價格通常設定為債券面值加上年利息,并且隨著到期時間的減少而下降,逐漸趨近于面值。盡管債券的贖回價格高于面值,但是,贖回價格的存在制約了債券市場價格的上升空間,并且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資者的投資預期年化收益率。為此,可贖回債券往往規(guī)定了贖回保護期,即在保護期內(nèi),發(fā)行人不得行使贖回權。這種債券稱為有限制的可贖回債券。常見的贖回保護期是發(fā)行后的5至10年。
可贖回條款的存在,降低了該類債券的內(nèi)在價值,并且降低了投資者的實際預期年化收益率。一般而言,息票率越高,發(fā)行人行使贖回權的概率越大,即投資債券的實際預期年化收益率與債券承諾的預期年化收益率之間的差額越大。為彌補被贖回的風險,這種債券發(fā)行時通常有較高的息票率和較高的承諾到期預期年化收益率。
其中,贖回預期年化收益率也稱為首次贖回預期年化收益率,它假設公司一旦有權利就執(zhí)行可贖回條款。但債券的濫價折價發(fā)行也會影響公司的贖回決策。如果債券折價較多,價格遠低于贖回價格,即使市場預期年化利率下降也不會高于贖回價格,公司就不會贖回債券,也即折價債券提供了隱性贖回保護;反之,溢價債券投資者主要關注贖回預期年化收益率,而對折價債券主要關注到期預期年化收益率。
二、上市債券違約的后果
上市公司債券違約后果包括四類:
(一)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發(fā)行債券的借款人不能按時支付債券利息或償還本金,而給債券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在所有債券之中,財政部發(fā)行的國債,由于有政府作擔保,往往被市場認為是金邊債券,所以沒有違約風險。但除中央政府以外的地方政府和公司發(fā)行的債券則或多或少地有違約風險。因此,信用評級機構要對債券進行評價,以反映其違約風險。
(二)利率風險債券的利率風險,是指由于利率變動而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風險。利率是影響債券價格的重要因素之一:當利率提高時,債券的價格就降低;當利率降低時,債券的價格就會上升。由于債券價格會隨利率變動,所以即便是沒有違約風險的國債也會存在利率風險。
(三)通貨膨脹風險通貨膨脹風險又稱購買力風險,是指由于通貨膨脹而使貨幣購買力下降的風險。通貨膨脹期間,投資者實際利率應該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貨膨脹率。若債券利率為10%,通貨膨脹率為8%,則實際的收益率只有2%,購買力風險是債券投資中最常出現(xiàn)的一種風險。
(四)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即變現(xiàn)能力風險,是指投資者在短期內(nèi)無法以合理的價格賣掉債券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