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注冊資本1萬的有限公司相關情況(一)
公司注冊資本的作用對第三人的擔保:
注冊資本是公司對第三人的擔保額。
公司法理論中的資本三原則(資本確定原則、資本維持原則、資本不變原則),更大的意義在于為第三人提供交易擔保,不過現在這種擔保已經由資本擔保轉變?yōu)橘Y產擔保了。(二)
注冊資金風險認繳下的風險:雖然
公司實繳資本驗資程序取消了,但公司股東仍然應當按照章程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繳納出資。一旦被監(jiān)管部門抽查到公司只認不繳,不僅會對公司進行處罰,將其拉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甚至還有可能被列入全國聯網黑名單。(三)注冊資金對公司的影響稅務方面:但與稅務的印花稅有關聯,印花稅是按注冊資金的萬分之五繳納,且只有在繳納注冊資金時,才交此稅務。經營能力體現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經營能力,不過對于注冊資本1萬的有限公司來說,如果交易對手比較看重注冊資金規(guī)模,在簽訂較大金額的購銷合同等業(yè)務時可能會受到影響。因為有些交易對手會通過注冊資金來看公司的經營能力。例如如果注冊資本50萬,較難簽訂到大于注冊資本的購銷合同。(四)注冊流程一般有限
公司注冊流程類似:申請人到當地工商局提交申請材料;審核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要件審查;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審批人員作出審批通過決定;審批通過的當場辦結,審核人員在紙質申請材料上填寫審核意見并簽名,制作《
營業(yè)執(zhí)照》。(五)注冊資金實繳與認繳認繳情況:繳納時限:依據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時間繳足即可。法律沿革:2013年12月修改了公司法后規(guī)定認繳注冊資本,不同于之前的實繳規(guī)定。繳納方式:可以在企業(yè)登記時繳納,也可以根據股東的實際情況分段繳納至對應賬戶。反映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包含范圍: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變更方式:不像注冊資金那樣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注冊資金當企業(yè)實有資金比注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實繳情況(歷史情況對比):在公司法中原規(guī)定是公司股東(發(fā)起人)應當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這是以前實繳制下的規(guī)定,現在多為認繳制)。實繳制下
注冊公司,必須到銀行設立一個驗資戶(可以理解為一個專門用于驗證注冊資本的臨時賬戶),然后將注冊資本足額打入驗資戶,銀行和會計師對入賬資本完成驗資,出具驗資報告,然后拿著驗資報告到工商部門辦理
公司設立登記,而認繳制下這些流程大多不需要了。